A、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报建办事程序
持防雷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→申请→窗口受理→填写登记表→图纸审核、计费→签发《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》→窗口领取批件。
B、须报送材料
1、规划报建审核书(复印件);
2、防雷设计资质、资格证书复印件;
3、设计图纸:
(1)设计说明;
(2)总平面图;
(3)基础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(有桩的含桩图);
(4)天面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;
(5)四置图(工程规划平面图);
(6)高层建筑均压环设计图及大样图;
(7)正立面图;
(8)总配电图;
(9)防感应雷(防雷击电磁脉冲)的设计图。
上述设计图纸、资料若属分段设计,须保证按施工进度提前补交相应的图纸;
设计采用非标准防雷产品(防雷器、消雷器、避雷导体、优化避雷针等),必须提交有关说明书及有关证件、设计方案等。
C、办事时限承诺
凡送审图纸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可取,分段检测跟随工程进度;年度检测两天内到场,对需急检的工程及时到场。